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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湖市财政局打通履约验收“最后一公里”

发布时间:2023-08-24 16:42:02  信息发布: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
为进一步压实采购人履约验收主体责任,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质效,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,洪湖市财政局扎实开展履约验收监管工作,进一步助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。

一是制度先行,规范监管流程。结合《洪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的通知》等文件,进一步细化履约验收程序,即:履约验收申请、成立验收小组、履约验收方式、验收档案归档。明确要求采购人在履约验收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,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发布验收结果。

二是整合资源,打造阳光采购。强化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和绩效管理,整合相关信息平台,强化信息公开管理。对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,验收时必须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验收并向社会公告,接受社会监督。

三是强化监管,建立长效机制。建立健全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监管长效机制,对采购人不定期开展履约验收抽查,及时反馈检查问题,督促采购单位落实整改。同时加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,对采购人、供应商等采购主体的失信行为严肃处理,发现违法行为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纳入失信记录。